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吉农科字[2008]202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县(市、区)农委(农业局):近日,农业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批复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县的通知》(农办财[2008]52号),批复同意我省2008年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县、培训示范村安排。为切实做好今年全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根据全国“两办”《通知》要求,现将我省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全省的工作计划,结合本地实际,修改完善本县(市)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全年项目实施工作。附件:
《吉林省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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