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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农产品加工业进行全面调查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吉农企字[2008]254号  关于对全省农产品加工业进行全面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农产品加工行政主管部门:为了促进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摸清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底数,根据《吉林省农产品加工企业统计制度》(吉农企字[2008]102号文件)的规定决定对全省农产品加工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具体通知如下: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为了全面掌握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的基本情况(户数、规模、企业的分布状况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全省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数据库系统。认真做好这次行业调查对研究制订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加强基地建设,进一步开拓国内国外市场以及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调查的对象和范围此次调查的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农产品加工生产的全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具体范围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造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医药制造业等到11大类及所属137个中类和小类(详见《吉林省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制度》)三、调查的内容和时间此次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资产和财务收支状况等。调查的标准时点是200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7年度。四、调查的具体时间安排1、2008年6月10日至6月30日为市(州)、县(市、区)、乡(镇)各级行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内参加全面调查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工作时间。2、2008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为入户调查登记时间,9月1日之前要完成入户调查登记工作。3、2008年9月1日至10月10日为市、县、乡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整理、核查、分析上报时间,2008年10月11日省局开始进行汇总、核查工作。五、填写调查表此次调查虽然是一次专项调查但调查涉及面较广,数据收集难度大,且专业技术性强。因此,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调查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同时,抽调得力人员组建过硬队伍,要尽可能选调具有会计、统计专业知识,责任心强,业务过硬的专业人员参加此项工作,以确保农产品加工业全面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调查表式(点击下载) 

二OO八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农业农产品加工调查通知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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