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科字[2008]423号
关于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检查评价及新型农民标兵考核工作的通知
项目县(市、区)农业局:
根据《吉林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规定的评价方式与评价内容,省农委将于10月下旬至11中下旬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及考核内容
按照《吉林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的内容和要求,对各项目县(市、区)的项目管理过程和实施成效进行全面检查评价。按照《关于开展“十大新型农民标兵”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内容和要求,对各地推荐人员在初审基础上,对部分确定人员进行考核。
二、组织形式与考核方式
省农委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三个检查组,每组负责10个项目县(市、区)的检查评价(分组情况详见附表)。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走访或电话访问村社干部和基本学员、查看档案和培训指导的音像资料、检查会计账目等方式对各项工作的开展和管理进行检查评价。每个县抽查两个培训单位,四个项目村,走访或电话抽查20户以上农户(每个村不少于5户);对新型农民标兵考核,通过现场考察,走访了解,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推荐材料进行核实。
三、时间安排
10月24日召开检查组人员培训、动员会,安排部署检查评价工作,10月27日开始,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开展检查评价工作,11月15-20日汇总检查评价情况,11月下旬将评价结果通报各地。
四、有关要求
一是请各项目县(市、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评价工作。根据此前在“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监管系统”上发布的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形成自查和总结报告,交检查组。
二是要结合本次检查评价和考核工作,对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进行调研,总结成功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推动我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检查组成员及分工
第一组:
组长:秦吉
成员:朱洪生、孙桂杰
检查单位:永吉、舒兰、桦甸、磐石、前郭、扶余、长岭、大安、洮南、通榆、洮北区
第二组:
组长:曲永芹
成员:陈德平、赵洪亮
检查单位:农安、榆树、德惠、九台、双阳区、汪清、和龙、敦化
第三组:
组长:侯宇心
成员:丁博江、朱瑜
检查单位:公主岭、伊通、双辽、东丰、东辽、梅河口、柳河、辉南、抚松、靖宇、八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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