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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农业系统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林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吉农企字〔2013〕285号


关于印发《全省农业系统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
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县(市、区)农业、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为切实加强全省农业系统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工作,确保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省农业系统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单位:省农委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
    联 系 人:张云学
    联系电话:88906323(传真)
    电子信箱:jlsxqj8270@126.com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6月9日

全省农业系统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
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

(2013年6月9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安委会关于《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深刻吸取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自6月9日至9月30日,在全省农业系统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面检查、严格治理农机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各处(室)为重点的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深入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努力构建“安全吉林”。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工作的指导。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部门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检查、大整改。
    三、检查范围
    此次大检查范围是以全省农业系统农机安全,农药、鼠药经营标签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各处(室)为重点开展全面彻底大检查大整改。
    四、检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方面大检查大整改内容:
    一是开展农机安全月活动情况。
    二是签订责任状情况。
    三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档案规范化管理情况。
    五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率、农机事故信息报送和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情况。
    (二)农药鼠药质量安全方面大检查大整改内容:
    一是突出重点区域检查:重点检查水稻主产区、蔬菜主产区、中药材、食用菌主产区、城乡结合部市场、省际县际结合部市场和乡镇、村屯基层农药经营门店。
    二是突出重点产品检查:重点检查国家禁限用农药、有效成分不足、种类与登记不符、冒用农药登记号、假劣农药、标签不合格农药、种衣剂、水稻用药、蔬菜用药、中药材用药、食用菌用药及近两年农业部和省农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农药。
    三是突出重点单位检查:重点检查当地农药生产企业、较大农药批发商、自行包衣的种子加工企业和近两年农业部和省农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农药生产经营单位。
    四是突出高毒农药的监管:重点是监督高毒农药定点(专柜)经营,督促高毒农药经营单位建立营销台帐和高毒农药销售记录,达到高毒农药经营使用可追溯管理。
    (三)委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大检查大整改内容:
    一是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二是安全整改措施情况。
    三是安全法规落实情况。
    四是安全组织领导情况。
    五是安全制度建设情况。
    六是安全培训演练情况。
    七是安全应急救援情况。
    八是安全预案制定情况。
    九是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十是安全档案建设情况。
    五、责任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责任分工:
    委主要领导负责本次大检查大整改的全面工作。
    委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单位和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改工作。
    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工作。
    委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负责农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
    委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负责农药、鼠药经营标签质量监督管理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大检查大整改工作。
    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大检查大整改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六、检查整改方式
    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细则》要求,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大检查工作一定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全面落实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责任,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所有检查整改内容都要经过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职工代表、分管领导、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涉及到有关的技术问题要有专家组进行复查签字确认。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时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对排查不彻底,整改不过关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领导要加强对本次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排查、亲自组织、亲自部署,明确责任和分工,保障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大检查、大整改取得成效。
    (二)加强安全检查整改工作。6月15日前各检查组按照省农委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要求,将检查方案和检查情况报送到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安全整改措施情况;安全法规落实情况;安全组织领导情况;安全制度建设情况;安全培训演练情况;安全应急救援情况;安全预案制定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安全档案建设情况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到委分管领导和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15日至3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大检查大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8月1日至9月30日全面落实大检查大整改的各项措施。
    (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结合大检查、大整改,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治理违规、违章作业。按照《全省农业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的重点范围、重点内容进行重点排查,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通过“打非治违”达到整顿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
    (四)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实效。各单位必须坚决做到“深、严、落、无”(深下去、严起来、落下去、无事故)。“深下去”,要把安全工作真正深入到基层,深入所负责的区域、行业和职工中,深入到最基层,开展大检查、大整改;“严起来”,就是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检查验收,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彻底整改,全面验收;“落下去”,就是把安全生产的要求、方案、法律法规、制度规程和有关部署要求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无事故”,就是要通过努力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要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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