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和《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吉农办黑土函〔2022〕2号)要求,经自愿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拟确认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1月16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反馈。凡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准确、依据确凿,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焦晓辉 王秋彬
联系电话:0431-85927745 0431-8595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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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拟确认名单
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拟确认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