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央财政资金落实落地,发挥引领撬动作用,根据《中央财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农〔2023〕874号)要求,拟对吉林粳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1年度和2022年度项目进行验收和复核,为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三方验收单位,于2023年9月21日在厅官网发布了选聘公告,在公告有效期内吉林中兆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家单位提出了申请。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对申请单位的资质、团队实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了审核,符合选聘公告的标准和条件,拟作为吉林粳稻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第三方验收选聘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7日-10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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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