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金〔2024〕420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财政局、金融办、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畜牧业管理局、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监管支局,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为稳妥有序做好我省2024年农业保险相关工作,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吉林省2024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吉林省2024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吉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情况表
吉林省财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气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