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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邮编:130051;电话:0431—88906450;传真:0431—82715474;联系人:徐中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条例》要求,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突破,深入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为群众提供满意的信息服务。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现代农业、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乡村振兴、热点专题、应用服务等八大栏目体系。其中,政务公开栏目围绕公开权威、准确、及时、丰富的政务信息,权威解读惠农政策,主要设有“厅领导、领导活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开依据、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建议提案、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双随机、一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11个模块)、机构职能、财务公开、发展规划、人事任免、农业概况、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11个子栏目。2021年我厅门户网站共公开文件97件。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我厅紧紧围绕疫情防控期间粮食生产、蔬菜稳产保供、脱贫攻坚、渔业养殖等重点工作内容,在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解读信息12篇。厅主要领导接受省政府网站、中国吉林网等多次采访,针对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通俗易懂的宣传解读,准确地传递政府政策意图,提高政府政策施行透明度,扩大公众的参与广度和理解深度。同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全年解读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6篇,采取图解的形式,生动易懂,增强解读效果,并按政务公开要求,自文件制发之日起三日内在省政府网站“政府文件解读”栏目中公开发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对于在网站平台等提出申请公开的事项,我厅按照接收、登记、分办、审核、征求意见、办理结果、归档的步骤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2021年共接收办理依申请公开文件16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网上申请14件。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的11件,不予公开的3件。此外,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为3件。14份信息申请均已办结,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一是加快推进网站的功能完善,完成厅门户网站局部功能完善工作,增加网站的功能模等,增强网站的便捷性和实用性。二是建立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内容数据同源发布。三是在省政府督查室的要求及指导下创建政策直达基层平台,立足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根本,方便基层直达渠道,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提高我厅网上履职能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平台建设和制度建设,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上还有待提升;三是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等方面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采取的措施。下一步,我厅将更加积极主动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要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二是以重点领域公开为抓手,加大主动信息公开力度,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三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公开。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整合信息资源,紧密结合社会关注热点,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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