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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吉农文124号

省政府并省委:

  按照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我厅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人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一)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学法“共性清单”书目学习,制定“个性清单”,通过厅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集体讨论制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推动领导决策更加科学、规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清单化,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实际,动态完善权责、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三张”清单,逐事项核定、逐处室定责,共调整权责事项27项、执法事项109项。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重点任务。一是立法协调扎实推进。深入调研《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提前启动《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工作,已向省人大报送初稿。编制2025年立法计划,拟对《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进行废改立。二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制定《吉林省农业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处罚标准641个。督导赋权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有效衔接,调研评估9项乡镇(街道)农业执法事项落实情况,梳理存在问题,进行业务指导授课。三是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加强。圆满完成种子、人参、以“订单农业”为名坑农和农资“忽悠团”等4个专项执法任务,全省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5.71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4.08万个次,查办违法案件总计388件,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47.9万余元,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秩序。四是涉农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妥善推进。全面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基本实现村级全覆盖。积极调处矛盾纠纷,全年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三)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质量。一是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截至目前,全年审查通过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4件。二是法律顾问制度持续落实。组织法律顾问协同审查政策文件、框架协议、合作合同等81次,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和行政应诉,全厅连续5年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三是法治人员业务能力有效提升。组织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全年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38人;开展基层农业综合执法业务骨干培训,全年培训110人。四是提案议案办理高质高效。全年承办建议提案总数163件,代表委员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四)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一是普法宣传开展有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发放农资宣传科普资料18.2万份,举办现场咨询培训活动169场次,接待咨询群众22.5万人次,在快手、抖音、微信公众号等转发信息2852次,点击和浏览量超过19.6万人次,电视、网络等突出了普法宣传的趣味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新闻媒体对活动宣传报道107场(次)。二是普法方式有效创新。组织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制作学法用法普法视频13个,择优推荐农业农村部5个。三是普法合作力度加强。利用宪法宣传周普法专题活动,与省广播电视台合作,制作涉农法律法规普法小视频10个,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程网办率大幅提高。全厅实现全程网办办事情形97个,全程网办率达到88.1%,同比提高32.1个百分点。二是实现预审单位前置。将业务处室审核环节前置,提高预审准确性和专业性,减少退件流程和频率。全年共接受业务咨询610件,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820件,办结率、准确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三是审批流程和时限有效简化。实现“部门制证”和“部门办结”两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压缩14个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38个工作日。四是及时解决企业诉求。帮助涉农企业化解法律争端,截至目前,办理“接诉即办”事项203件,同比增长36.2%,努力营造了良好的涉农营商环境。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目前,乡镇(街道)对下放的执法权承接效果参差不齐,部分乡镇(街道)承接能力较弱,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经验不足,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细化、优化。

  三、2025年度工作安排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部署,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全力打好收官攻坚战。

  (一)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加大学习力度。对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确保学习效果。

  (二)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制定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力争全年培训100人以上。重点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涉农执法能力,确保赋权执法权能够有效承接,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稳步提高。

  (三)规范农业执法监管。加大种子、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力度。梳理全省乡镇(街道)能够有效承接的涉农执法事项清单,开展调研,征求意见,确保“放得下、接得住”。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研究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争取省政数局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审批事项纳入省政府重点清单,梳理办事流程,公布办理指南。

  此报告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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