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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8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农议字〔2019〕5号

蒋晖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打造东北特色田园综合体实现我省乡村振兴战略》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7年,田园综合体作为乡村新型产业发展的亮点措施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同年,中央财政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在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其中,财政部农业司在8个省份支持了8个试点项目;原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在10个省份(河北、山西、山东、福建、云南、重庆、四川、广西、海南、陕西)支持了10个试点项目,每个项目连续扶持3年,至2019年结束。我省未被财政部和国家农发办列入试点省份。

  为了使我省能够在田园综合体建设上有所作为、有所突破,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发办)谋划利用农业综合开发这一平台,大力推进我省田园综合体建设,于2018年2月份召开了我省田园综合体建设座谈会,邀请了具备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地域优势、当地已经建有田园综合体雏形、且有初步设计规划的17个市县参加座谈会。会后,省农发办计划进一步深入各市县开展实地调研,掌握我省田园综合体的发展现状。

  2018年3月份,国务院公布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农业农村部,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整合,国家农发办随即暂停了相关业务,等待职能划转和人员安置。农业农村部机构改革结束后,决定不再扶持新的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经了解,我省省级财政也没有设立田园综合体建设专项资金。

  因此,该建议中对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的与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相关的四点建议,目前均无法落实。如果未来农业农村部重新启动扶持该类项目,我厅会根据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要求积极申报,促进我省田园综合体发展和乡村振兴。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振兴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与监督,共同为我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开创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的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14日

  (联系人:孙慧,联系电话:0431-8890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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