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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农议字〔2021〕70号  签发人: 张凤春

李敏花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的《关于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入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研究”的建议

  (一)吉林省耕地质量现状。根据《2019年吉林省耕地质量评价报告》,2019年,吉林省耕地平均等级为4.19等,典型黑土区耕地质量平均等级4.08等,有机质含量平均达到27.74g/kg,分别比全省平均数高0.11个等级和0.15g/kg,粮食产量占全省粮食总产量的80%。全省一至三等级的耕地面积为4364.4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1.65%,主要分布在中部的长春市、四平市和吉林市大部。四至六等级的耕地面积为4371.3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1.71%,主要分布在辽源市、通化市和松原市大部。七至十等级的耕地面积为1744.1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6.64%,主要分布在西部的白城市和东部的白山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通过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基本掌握了我省耕地现阶段质量状况,为今后进一步开展黑土地保护奠定了基础。

  (二)黑土地科研工作开展情况。今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实施意见》(吉发〔2021〕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开展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以科研创新推动黑土地保护工作开展。

  1.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意见》计划申报1个黑土地国家重点实验室,形成以黑土地保护与利用为核心的国家级研究平台;建设1个省部级黑土地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聚焦黑土地保护的前沿方向开展理论和技术创新研究;创建东北黑土地保护研究院,引导现有与黑土地相关高校和科研单位集中开展研究与示范,充分发挥吉林省农业领域技术优势。此外,中科院、省政府于2021年3月份签订了《中国科学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黑土粮仓”科技会战框架协议》,借助中科院科研优势,助力吉林省黑土地保护,科技会战已经将科创平台建设列入今年的实施计划。省政府组织省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等涉农科研院所积极参与科创研究,发挥省内科研力量优势,共同研发黑土地保护科技成果。相关计划在有关部门支持下已经着手开展。科创平台建立后,将开展黑土资源质量演变和健康评估,剖析黑土风蚀、水蚀、融蚀等导致的退化过程及机制、退化黑土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功能演化机制、土壤养分转化和作物利用机制。

  2.加强黑土地保护农机装备研发生产。《指导意见》提出“整合各有关部门资源,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农机装备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快研发适合省情、农民需要、先进适用的各类农机装备,着力推进配套的高性能保护性耕作装备研发生产。”。目前,这方面工作已经着手开展,主要是利用中科院省政府“黑土粮仓”科技会战框架协议,发挥中科院科研优势,开展智能农机具研发,基于采集的黑土地数据,形成针对黑土地的农机优化作业决策;通过数据科学,形成黑土地种子、化肥、农药、作业轮休的最佳合理使用方案。同时,四平市政府依托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中国黑土地保护农机产业创新示范基地项目。以现有农机产业为基础,依据功能定位进行合理分区,形成“一轴两翼多节点”的规划布局。项目规划占地面积4.4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109亿元。分两期完成,一期工程从2020-2025年,总投资20亿元,规划占地1.37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是产能提升工程及科研、交易支撑工程和配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从2026-2030年,主要建设内容是一期扩建及新产品新产能建设工程。2020年9月一期工程已启动,主要建设A、B、C三个农机产业园区和相关配套设施。目前,农机产业园已相继开工建设,计划建设48栋标准化厂房、3栋综合服务楼和农机交易展示中心,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

  3.加强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指导与监管,提升服务效能。鼓励农技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教学机构、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联合开展黑土地保护技术推广,加快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和新型农机装备应用,加快提升黑土地保护工作成效。”。每年,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全省冬春农业科技培训方案》,在冬春农闲时节,利用市县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大培训活动,围绕我省农业绿色发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农民培训尤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重点,以提升能力和科学素质为目的,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全省农民和农技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地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采用集中办班、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吉林省信息进村入户服务平台、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群以及12316、12582专家咨询服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和制作专题光盘、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单元,以人为对象,组织开展培训和服务。每年培训农技人员和农民100万人以上。切实把当前农业生产急需的新技术新模式送到田间地头,送进千家万户。在培训中宣传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优质安全、绿色环保和节本增效技术培训,培训技术重点包括品种选用、土壤改良培肥、生产栽培、绿色防控、水肥管理等,同时加强对农民选肥、选药和进行农机具保养等工作的指导服务。

  二、关于“切实发挥黑土地保护政策体系的保障作用”的建议

  (一)《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为黑土地保护工作保驾护航。为保护黑土地资源,防止黑土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我省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我国首部黑土地保护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黑土地保护工作中的责任,明确了相关单位和个人保护黑土地的义务,推动建立政府主导、承包者与经营者实施、公众参与的保护机制,为我省黑土地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实施以来,有效促进了黑土地保护工作的开展。《条例》将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保护措施上升到法律层面,有利进了黑土地用养结合;《条例》在政策扶持上明确了对黑土地保护予以支持,建立科学奖补政策,在推进施用农家肥、促进测土配方施肥、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都有条款规定,促进了农业生产提质增效;《条例》在促进黑土地保护科技支撑上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以科技手段促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

  (二)强化《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法律作用。按照《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实施意见》(吉发〔2021〕10号),要建立黑土地保护奖惩机制,实行最严格的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按计划开展考核和督察。在制定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时,拟将《条例》条款与考核条款相结合,确保考核制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强化《条例》的落实。在黑土地保护工作督查和监管中,也将以《条例》为主要依据,坚决依法督查。落实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对在黑土地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约谈相关地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保护黑土地的主体责任。破坏黑土地的,坚决依法查处,树立《条例》权威性。同时,在每年黑土地保护日开展《条例》释义宣传,促进社会公众了解《条例》。

  三、关于“要加大黑土地保护投入力度”的建议

  (一)建立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资金。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等,不断加大对东北黑土地的支持保护力度,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将我省2800万亩保护性耕作项目全部纳入补助,支持资金达到11.2亿元,比去年增加6亿元,增长115%,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比去年增加120万亩,增长32%。国家发改委新增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360万亩,支持我省120万亩,占总数的1/3。水利部支持我省黑土地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单位投资金额每平方公里增加47万元,增幅近30%。在《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实施意见》出台后,省里也在研究专项资金事项,不断加大黑土地保护工作力度。2021年,省财政已提前下达资金9.4亿元,支持全省落实黑土地保护任务和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省财政在安排黑土地保护相关资金基础上,截至目前,2021年共安排资金11.7亿元支持农机购置补贴、秸秆综合利用、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减量增效等工作。

  (二)抓好黑土区耕地调查摸底和监测评价。我省已经着手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从2017年开始,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组织全省9个市(州)的49个县(市、区)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涵盖全省全部耕地,全省共设立10924个调查点位,覆盖了吉林省全部耕地土壤类型。每个调查点采集1个土壤样本,并进行了经纬度、乡镇名、村名、立地条件等35项野外调查,调查数据62万项次,共检测土样数据17.8万项次,在全省建立了49个标准化的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库,基本掌握了耕地土壤立地条件、剖面构型、理化性状、养分状况、健康状况、土壤管理等基本信息,基本摸清了黑土区耕地分布、数量和质量状况。并且逐个图斑进行了信息上图入库,编制了《吉林省土壤图》、《吉林省土壤养分图》、《吉林省耕地等级图》等系列电子图鉴,形成了《吉林省耕地质量评价报告》,2020年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以通告形式向社会发布。同时,研发“吉林省黑土地(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耕地数据全部录入数据库,利用耕地质量监测点、全自动墒情监测站、耕地质量调查评价点,实现苗情、墒情实时监测,耕地质量监测点布局一目了然,耕地质量变化趋势一键生成,监测情况自动图表、图形反映,自动生成等级图、土类图、养分图。平台已经基本完成功能模块研发,正在试运行完善功能,即将上线正式应用。

  (三)探索建立黑土地保护补偿机制。我国已经建立包括黑土地保护在内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农用地转用许可制度、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等在内的耕地保护制度。《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也要求建立黑土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具体办法。这些制度、法规为建立黑土地保护补偿机制奠定了基础。《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实施意见》要求实施最严格的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开展考核和督察。并且把黑土地保护工作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下一步,省里将研究探索黑土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和“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落实黑土地保护的积极性,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对在黑土地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约谈相关地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保护黑土地的主体责任,确保黑土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四)建立分区施策耕作制度。按照《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实施意见》,将针对不用区域,采用不同技术模式,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开展黑土地保护。

  1.中部半湿润区提质增肥。主要包括长春、四平、吉林、辽源等地区,土壤肥力较高,是玉米产业优势区。以防止土壤肥力退化、构建科学合理的耕作体系为主攻方向,实施秸秆还田,化肥与有机肥配合施用,因地制宜采取轮作、土壤养分调控、深翻深松和免耕播种等集成技术模式,提升耕地质量,增强土壤肥力。

  2.东部湿润区固土保肥。主要包括通化、白山、延边地区及梅河口市,域内坡耕地较多,雨水充沛,是特色产业优势区。以防治水土流失,修复农田生态为主攻方向,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草业冠”种植、秸秆填埋修复、截/排水沟建设,配套秸秆还田、等高种植、土壤酸化治理、深耕整地等集成技术模式。浅山丘陵地区可结合实际实施环坡打垄、侵蚀沟复垦等措施,增强水土流失防御能力,提高土壤保肥性能。

  3.西部半干旱区改良培肥。主要包括松原、白城等地区,域内地势平坦,土壤瘠薄,是杂粮杂豆产业优势区。以节水保墒、培肥地力,改良盐碱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采取免耕播种、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料,配套节水灌溉等集成技术模式。低洼盐碱区施用脱硫石膏、生物菌肥、调理剂等盐碱土壤综合改良措施,改良土壤障碍因素,提升土壤肥力。

  非常感谢贵委员对我省黑土地保护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与监督,共同为吉林全面开展黑土地保护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3日 

  (联系人:于成龙,联系电话:1550000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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