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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D83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吉农议字〔2022〕18号              

省工商联: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新型农村住房体系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8年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职能划转到农业农村部牵头负责,新土地法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几年来,我们在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和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关于“穏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全国宅基地改革试点到现在进行了2轮。上一轮试点由国土部门牵头,我省长春市九台区作为全国33个试点之一,于2017年开始承担宅基地改革试点,经过2年运行建立了一批农村宅基地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打造了土们岭镇马鞍山村等典型,为全省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探索了路径。新一轮试点,由农业农村部牵头,为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制度改革,中央在全国104个县和3个整市统筹推进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根据我省实际和申报情况,省委省政府决定长春市九台区、梅河口市、通榆县3个县(市、区)12个乡镇128个村,开展“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等“三探索、两完善、两健全”7个方面试点任务,围绕保障农户住有所居、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推动。确定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试点工作,建立由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自然资源、住建、财政等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3个试点单位都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由专人组成的农村宅基地试点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全省推进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试点单位对试点任务逐项进行分解,明确了7个方面21项具体改革任务。试点单位相继召开试点启动大会,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部署工作任务。开展试点专题培训,培训人次达500多人。采取融媒体、微信平台、悬挂条幅等形式,营造试点工作浓厚氛围。

  (二)夯实基础工作。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基础工作、深入推进改革试点的相关文件精神,我们组织3个试点地区于2021年开始建立农村宅基地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发放调查表、协调有关部门数据、实地踏查等形式,开展试点单位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数量、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九台区将12.6万宗宅基地划分4个标段,目前已进入数据交汇阶段;梅河口市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调查摸底和数据共享工作,目前试点乡镇调查工作已全部结束,正在将调查范围扩展至全域;通榆县将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和颁证工作有机结合,目前5个标段的农村宅基地测绘服务和监理2个项目正在进行数据交汇。下一步将按照统一的数据库规范,对宅基地基础数据进行梳理分析,建立包含宅基地权利人、地类、四至方位、宗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以及审批、使用、流转、监管等信息在内的农村宅基地数据库。

  (三)健全政策体系。转发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强化对农村宅基地试点工作、审批管理、盘活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支撑。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从基础工作、审批管理、盘活利用、违法监管等方面,加强全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印发《吉林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建立试点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全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九台区对第一轮试点制定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交易、有偿使用、自愿有偿退出、有偿使用费管理等办法、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办法等6个政策文件进行修订,同时在特定资格权认定等方面出台了新的办法;通榆县、梅河口市也围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建立了配套政策体系。各试点单位围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等方面,探索建立配套政策体系。

  二、关于“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厅印发了《积极稳妥开展我省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以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在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和严格规范宅基地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为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因地制宜打造盘活利用模式。指导各地围绕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历史文化和环境容量等因素,重点打造新产业新业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村宅基地整理等3个盘活利用模式。九台区马鞍山村: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本结合,依托旅游资源,建立“三下江南纪念馆”、“乡村振兴学院”、“氿遇山居”等,打造田园综合体,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珲春市防川村:引进社会资本,采取整村推进方式,改扩建闲置农房发展民宿、餐饮、采摘等旅游项目,今年增收22万元。敦化市中成村:借助距高铁站较近的地理位置优势,推动“闲置宅基地+旅游+观光农业+加工业”链式发展,利用闲置宅基地建设了朝鲜族民俗馆、清华大学社会实践基地、四季有机生态采摘园等,吸引游客入住,凭借人气拉动“前店后厂”加工业,打造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3.0版民俗村。双阳区奢岭镇:依托国信现代农业和奢爱良蔬两大现代农业企业,大力发展“互(物)联网+农业”,整片盘活农村宅基地,建设了一批网联化有机果蔬产业园区,形成了集果蔬采摘、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餐饮住宿于一体的多业态融合发展模式。

  (二)支持培育各类盘活利用主体。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村 闲置宅基地市场,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 结机制,探索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 住宅盘活利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 入股、合作、联营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 宅。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闲置宅基地和闲 置住宅统一盘活利用。支持返乡回乡就业创业人员依托自有和闲 置住宅,用现代经营理念、互联网信息技术和管理方法开展线上 线下经营,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适合乡村产业的项目。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日

  (联系人:曹纯华,电话:8891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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