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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人大第0100号建议的答复

  吉农议字〔2022〕2号      

杨兆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冷链物流与农产品速冻产业联动发展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您既从我省季节特点,冷链物流系统、区域农产品资源与鲜食速冻产业冷链物流发展变化等方面详细地进行了全面分析研判,又指出了我省在跨季节、跨区域调节农产品的供需上能力欠缺,大量同类农产品在同一区域同一时期集中上市,造成农产品季节性、区域性滞销等现实突出问题,并对今后全省完善农产品速冻产业和冷链源头基点网络、建设农产品速冻产业和冷链集配中心等五方个面提出了宝贵建议,对于推动我省冷链物流与农产品速冻产业联动高质量发展具有极高价值,充分体现了您心系“三农”,高度关注我省农业农村发展、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责的政治责任感。现就您《建议》中涉及我厅职能相关建议对策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农产品速冻产业和冷链源头基点网络方面

  2021年,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要求,为切实增强我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转变农产品主体经营意识,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实现农产品溢价增值,我省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脱贫地区为主,围绕水果、蔬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按照补贴不超过建设项目总造价的30%,国家级脱贫县不高于40%,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双限”标准补贴方式,在全省39个县(市、区)开展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和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等项目建设。

  到2021年底,全省完成了600个设施建设任务,新增库容26.63万吨。蔬菜存储期限延长5个月左右(一般在10月-次年4月),水果储期限延长6个月左右(一般在9月-次年3月),人参、中药材、菌类等一般常年储存。蔬菜储藏后价格较采收季价格增长0.5-1.5倍,水果增长0.5-2倍,食用菌增长1倍左右,中药材增长1倍以上,增值效益明显。设施的建成使用,提升了全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溢价能力,推动了供应链产业链发展,夯实了乡村振兴的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通知要求,把握工作节奏,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相关主体进行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储备申报、自主建设等工作,持续开展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

  二、关于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方面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要求,为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制定了《吉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对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用搬运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5大类41个小类149个品目予以补贴,其中,已将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适时向农业农村部汇报,建议将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延长供应链,增加附加值。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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