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业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复检、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及有关资料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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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种子包装标签(植物检疫产地检疫编号);
2.产地检疫证明、植物检疫证书;
3.农作物种子及产品是否带有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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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2月—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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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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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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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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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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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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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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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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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431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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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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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四条 各级植物检疫机构的职责范围:(三)地(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的主要职责:6、在当地车站、机场、港口、仓库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
3.《吉林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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