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规范其形成、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档案局制定了《吉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或者信件邮寄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24日。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577号省档案局,邮编:130051。
电子邮箱:jlsdajjkc@163.com
附件:吉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档案局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