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各市(州)分行、各市(州)农业农村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各县(市、区)支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扶优育强涉农企业,做大做强县域富民产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定《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涉农企业壮大县域富民产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业发展银行:邓立山 0431-88577557、15764371515
刘 存 0431-88577328、13578984107
省农业农村厅: 张春祥 0431-88910545、17790090803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2月9日
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涉农企业
壮大县域富民产业若干措施
为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作用,精准扶优育强涉农企业,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农发行吉林省分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定具体支持措施如下。
一、设立“富民产业”资金池
省农发行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富民产业”资金池,专项用于涉农企业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贷款需求,实行特事特办,全部由资金池保障供应。
二 、降低贷款准入门槛
省内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两年实现盈利,上年末及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在80%(含)以内的涉农企业法人,统一纳入农发行信贷支持范围。为涉农项目建设新组建成立的国有企业,出资人为地方国资或财政部门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直接准入。
三 、延长还贷期限
申请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贷款期限1-3年,最长不超过5年。申请项目贷款的,实行“一事一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根据项目生产经营实际,对生产经营周期长、前期投入大的特色涉农富民企业,贷款宽限期根据农产品生产周期灵活设定。
四、优惠贷款利率
按照现行利率水平,执行差异化利率政策。对优质客户、重点项目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5年期以内贷款,利率不高于3.5%; 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不高于4.0%。对符合准入标准,且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利率不高于省内其他银行业平均水平。除贷款利 息外,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拓宽担保增信渠道
省(市)级担保机构、公司间保证担保均可作为涉农企业融资增信措施。在抵押质押方式上,通过林权抵押、仓单质押、信保基金、收费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解决企业融资担保资源不足问题。
六、扩大资本金来源
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建设规定范围内的涉农项目,可采用“债贷结合”方式,债券资金可认定为项目资本金,其余不高于项目总投资80%部分予以贷款支持。对纳入发改委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项目清单的项目,可采取“投贷结合”方式,按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90%支持。
七、支持县级国有企业发展
依据当地富民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对县级国有涉农实体运作的企业,提供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亿元、期限30年以内中长期贷款支持,解决富民产业涉及的农业基地、涉农园区等方面资金需求。
附件:1.各地农发行经办人员联系方式
2.各地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员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