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按照省市场监管厅《关于征集2026年度标准化项目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2026年度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申请立项项目。
1.标准化科研项目。重点支持我省特色产业标准体系研究。
2.地方标准项目。符合《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要求,严格限定在受气候、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水源等特殊自然条件影响的种植养殖范围内。
3.标准化活动的组织管理。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承担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承办国际、国家标准化组织学术研讨会以及国际、国家、吉林省重大标准化活动等。
4.标准化基础性工作。承担标准化项目征集、论证、评审、验收、推广等技术支撑工作;标准化专业培训及人才培养;重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贯、评估评价,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提供标准化公共服务;团体标准帮扶指导和监督检查;企业标准比对评价和监督检查;标准文献保障;国家、省委和省政府以及省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标准化工作。
(二)申请事后资金奖补项目。
2024年5月14日以来,主导制修订并获批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含外文版)、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科研项目,以及已经完成的符合《吉林省标准化资金管理办法》(吉市监标准字〔2025〕29号)补助范围的相关标准化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标准化基础性工作。
二、重点支持方向
聚焦“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重点支持补空白、强特色、促规范、保安全、助发展的相关标准制修订。
(一)粮食产业:聚焦粮食生产全链条,涵盖种植、仓储、运输等环节,制定标准化操作规程,提升粮食产量与质量,保障吉林省粮食安全核心地位。
(二)黑土地保护利用:围绕黑土地保护与利用,针对解决黑土地“变薄”“变瘦”“变硬”三大瓶颈问题,从合理耕层构建、增碳培肥等方向入手,以有机质提升(畜禽粪污资源肥料化利用)、秸秆还田、合理轮作等为技术途径,制定技术标准,促进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夯实农业发展根基。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建后管护标准体系,规范建设管理行为,提升建设质量。
(四)种业:在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种子生产加工检测、优良品种推广等方面开展标准化工作,加快优良品种培育和应用,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保障种业安全。围绕种子标准化繁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制定基地建设、田间生产、质量控制、检验检测、品种真实性鉴定等标准,规范良种繁育全过程,强化优质品种标准引领,加快优良品种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应用。
(五)渔业:涵盖渔业资源养护、水产优质苗种开发利用、生态健康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设施装备应用、养殖尾水治理、水产品捕捞与加工、渔旅融合等,构建渔业全产业链标准,推动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六)农业机械化和数智化:围绕农机装备应用、农机作业规范、智能农机推广、农田数字化监测、智慧农业管控等领域,制定农机作业、设施运维、数据采集、智慧管控等标准,推动农业生产机械化、精准化、智能化升级,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与管理水平。
(七)特色乡村富民产业:聚焦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人参、林蛙、柞蚕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及花卉等园艺作物生产全流程,制定品种、种子(种苗)、生产过程管理、病虫害绿色防控、采收分级、包装贮运等技术规程、相关标准,提升产品品质和效益,促进产业发展。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聚焦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管控,围绕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承诺达标合格证、检验检测、追溯管理、包装标识等关键环节,构建全链条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强化风险监测与源头防控,保障公众消费安全,助力农产品提质升级。
(九)农产品(食品)加工:针对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制定加工工艺、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标准和初级加工技术标准体系,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
(十)绿色农业:聚焦绿色农业与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协同发展目标,重点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补齐标准短板,优化标准内容,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打造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农业品牌,推动农业发展方式向绿色化、标准化、品牌化转型。
(十一)农业新业态:包含垂直农业、认养农业、生物农业、康养农业、智能化农业、会展农业、生态农业等规程规范。达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农民增收提供新的途径。
(十二)乡村建设:在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矛盾化解、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标准化工作,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促进乡村和谐稳定。
三、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独立法人单位,是项目主导单位,具有独立银行账号,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吉林省标准化资金管理办法》(吉市监标准字〔2025〕29号)和本通知有关要求。
2.不得将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允许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3.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立项项目。
1.申报省级标准化科研项目、标准化活动的组织管理、标准化基础性工作的单位,按要求填报《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申请书》(附件1)。
2.申报吉林省地方标准项目的单位,按要求填报《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附件2),同时提供标准草案(需明确提出标准的主要章节和各章节所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基本达到能够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度)。
(二)申请事后资金奖补项目。
1.申请资金奖补项目的单位,应填报《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申请书》(附件1)、《吉林省标准化项目任务书》(附件3)、《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吉林省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5),同时提供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资金支出明细、中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的财务专家审核报告等佐证材料。
2.申请国家级标准化科研以及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含外文版)、行业标准奖补项目,须提供立项计划、批准公告以及项目文本等材料。
3.申请省级标准化科研以及地方标准制修订奖补项目,项目申请书、任务书以立项时填报的为准,不需要重复填报,也不需要提供立项计划、批准公告以及项目文本。
4.申请承担国际、国家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奖补项目,须提供批准文件。
5.申请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奖补项目,须提供承担省级地方标准技术审查任务的佐证材料。
6.资金奖补实行事后补助,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资金额度奖补,资助额度不超过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没有批复或批复后不足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五、申报项目流程
省级及所属单位申报项目,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市级以下(含市级)及所属单位申报项目,向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将项目抄送同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并逐级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六、申报项目受理
(一)时间安排。
申请资金补助项目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
申请列入2027年预算的项目截止时间:2026年5月30日。
其他标准化项目不限时间可随时申报。
(二)不予受理情形。
1.申报项目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
2.申报单位三年内因标准等相关问题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4.申报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同一项目已经申报过,或同时向多个中省直有关单位申报的;
6.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同类专项资金奖补,或未按要求和时限报送相关材料的;
7.地方标准制定项目不属于我省重点发展领域,或属于《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禁止制定范围的;
8.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七、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A4纸)一式3份、电子版(Word版或Excel版以及PDF盖章版),按申报流程报送至同级农业主管部门。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刘灿奎,13596163967
省绿色食品办公室许晓亮,18943655365
电子版发送邮箱:jlnwjgc@126.com,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自由大路6152号1020室,许晓亮收
附件:1.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申请书
2.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3.吉林省标准化项目任务书
4.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5.吉林省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
6.2026年度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申报汇总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3月12日